她脱掉自己的细高跟鞋,随意扔在玄关,又用同样方式扔掉右边的鞋,光脚踩着绵软的地毯,大步往里走。
走出去两步,寇离察觉到小弟弟没跟上来,转过去瞧了眼。
瞿准还停在原地,垂眸望着寇离随便乱扔的高跟鞋。
感受到灼热的目光,瞿准又把目光挪到寇离光溜溜的脚上。
寇离猜出他的想法,随意的解释,&ldo;换鞋太麻烦了,我在家里都懒得穿。&rdo;
她踮起脚尖,踩着毛茸茸的地毯,故意磨蹭两下。
涂了透明指甲油的脚趾,在斜洒进屋子里的阳光照耀下,闪闪发亮。
像揉碎的白月光。
&ldo;而且,我把拖鞋给你了。&rdo;寇离拖长调子,软着声说。
听到她的话,瞿准体内所有感官神经,都集中在脚上。
难怪感觉紧了,原来是她的…
瞿准冒出这个想法,盯着寇离的脚仔细端详。
他在书里看过&lso;三寸金莲&rso;这个词,用来形容女子的脚。
他本来不怎么理解,现在却有些明白了。
寇离脚很精巧,目测可以整个握在手中。
瞿准是个教养良好,喜好健康,没什么性癖的人。
从现在开始,他觉得自己恋足…
而且,症状挺严重。
&ldo;哈哈哈!&rdo;寇离始终观察混血,注意他表情变化。
混血太好玩了,自己说的每句话,都能勾起他相应的情感波动。
寇离渐渐上了瘾,笑得特别张狂。
&ldo;放心吧,我买来还没穿过。家里没有准备别的拖鞋,才拿出来让你用。&rdo;寇离停在楼梯边,扶着栏杆停在那里,轻笑着解释。
&ldo;我没有嫌弃你的意思。&rdo;瞿准朝她走过去,再次表明自己立场。
&ldo;话别说得太早,如果我有脚气呢?&rdo;寇离故意捉弄他。
瞿准瞧了眼那双脚。
白皙干净的小脚丫,踩在深褐色实木楼梯台阶上,形成强烈的视觉的对比。
果然,很符合自己性癖。
瞿准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说,&ldo;你不用为了试探我,而诋毁自己。&rdo;
&ldo;呦,学聪明啦?&rdo;寇离见他没上钩,轻佻的飘了个口哨,带瞿准爬上楼梯。
往上走的同时,寇离跟他介绍房间构造。
&ldo;我啊,是个懒癌晚期。当初觉得爬楼梯太麻烦,就把自己房间和办公区域全都安排在一楼。&rdo;寇离扒住楼梯栏杆,指向玄关右边半掩的房间门,&ldo;那是我的卧室。&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