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我的名字叫作狗儿。
后来我的名字叫做疯狗。
依稀记得我拜过很多的兄弟,依稀记得我认过很多个大哥,依稀记得每次打架我总是冲在最前面,将别人打得满地找牙痛不yu生。或者自己半死不活。打架不好玩,一点也不好玩,血会流的,牙会掉的,筋会断的骨会折的,是会死人的。我知道在我打别人的时候下手不是一般地狠,我知道所以别人打我的时候下手也不是一般地狠!浑似有血海深仇!从来都不共戴天!尽管彼此曾经称兄道弟把酒言欢,尽管大多互相也是并不识得。但我管不了那许多,因为我喜欢。
我已爱上了那种感觉。
我以为那就是快意恩仇,我以为那就是光辉岁月,我以为那就是江湖。
再后来我的名字叫做狗哥。
我的武功是一拳一拳打出来的,是生与死血与火磨砺淬炼出来的,我由一个泼皮无赖变作一个盖世英豪,笑傲江湖兄弟满天下,四海敬仰威震八方。
可以说,我是一个奇迹。
或者说,我是一个传说。
但世上没有那许多的奇迹,而传说从来都是一个传说。
因为我遇上了一个人,是他改变了我的命运。他救了我的命,他给了我姓名,他给了我武功,他给了我权力,他给了我一切。否则,我早就死在仇家刀口之下。否则我早已尸骨全无,否则这世上没有燕赵燕悲歌。
从来没有过。
他让我叫他,龙大哥。
是的,我唱歌很难听,我知道。
因为我的喉咙被烧坏了,被酒烧坏了。
酒不是一样好东西,可是我喜欢,我非常喜欢。
况我天生五音不全,燕悲歌唱歌从来都没有好听过。
可是我喜欢,我还是非常喜欢唱歌,我喜欢大声地歌唱着。
一边唱着歌,一边喝着酒。
一边杀着人。
我并不喜欢杀人,可是我常常杀人。
杀过很多很多。
是真的。
我从这里呆了十天,我从这里做了十天无赖。我发现,无论我再装再扮再拼命地演,我也演不像扮不成,再拼命也装不来了。已经失去的,再也找不见,我是燕悲歌,我只能怀念。怀念死去的兄弟,怀念过往的岁月。
怀念那时的我。
我为和尚而来——
无禅,是了。
“施主?施主?你又死掉了么?”和尚小心翼翼问着。
有些想笑,还是憋着。
半晌,和尚哭道:“又断气了又断气了!他死了呜呜——”
他叫无禅,我早知道。
他的师父是灵秀,灵秀是我最好的朋友。
灵秀救过我的xing命。灵秀救过我兄弟的xing命。灵秀拯救过无数人的xing命。
比我杀过的人还要多。
我真正佩服的人只有他,只有他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