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军训,男孩和女孩相识于阅兵结束的主席台下。
当时他踢着自己都感觉滑稽的正步,忍住笑意向左侧一撇,看到了目光如水的女孩,男孩心跳加快,第一次见到这样让他心动的女孩,水汪汪的眸子宛如一汪清泉。
女孩心里泛起一阵涟漪,这男孩显然是极帅的那种,看他样子却很青涩。
当院长在上面侃侃而谈时,男孩忍不住冲过去向女孩问手机号,那时候男孩的
脸红的快要滴出血来,心也快要从嗓子眼蹦出来。
大学的生活就这样开始了,新奇过后是无聊可枯燥,让人很烦躁,大学课不多
,人总是很闲的。
男孩本是个懒惰的人,爱情宛如一剂魔力神药,他每天起的比鸡早,只为跑三
里多地给女孩买肯德基的早餐,五点是准时守在女生宿舍楼下。
男孩的家境很不好,他是个弃儿,被一个收破烂的老爷爷收养,他本不该是个
活在世上的人,因为他有先天性咯血病。
就这样男孩在女生宿舍楼守候了一个多月,学校已经无人不知他的存在。
他每天将买来的肯德基早餐揣在怀里,只是怕它凉了,男孩每天忍住饥饿搂着
这早餐宛如千斤重,男孩从未吃过肯德基的东西,每次为女孩买了早餐都意味
着他又得整日开水就白馍。
就这样一个月下来,他本就淡薄的身体愈加瘦弱,脸色苍白间经常在夜深人静
的卫生间看着纸巾上鲜红的血迹发呆。
同学们都说男孩傻,明显俩人极不般配,那个女孩怎么看都像是白富美,他只
是穷小子,很不般配嘛!
功夫不负有心人,国庆节的时候他们在一起了。
宿舍的高富帅却是对男孩嗤之以鼻,极为不满,男孩已经陷入爱河,完全没有
在意这些。
女孩告诉男孩,她其实不是好女孩,她找过对象而且已经不再相信爱情,是他
感动了她。
男孩握着女孩的手欲言又止,那天夜里他在被窝里哭的稀里哗啦,他觉得对不
起女孩,他只是个要不久人世的人,这样对女孩真的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