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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未眠(第1页)

未眠

夜深风冷,好眠时分,安华基地回归寂静,路灯渐灭,余光点点,寂静的石像被蒙上阴冷,五官模糊,诡异伫立,神色难辨,阴风袭来,夜巡人员每每走过,无不步伐加快,冷汗蓄凝,不敢回头张望。

身为安华基地名符其实的大头,地主派总部占据北尊苑里最好的地段,坐落于天璇区的一座独栋别墅。

此时夜过有半,窗帘紧闭,灯火亮起,人影如戏子,徘徊定顿,粉墨登场。

“主席,放进太多老鼠,猫会分心的。”

影子浮现,透窗入室,一中年男子坐于黄梨花禅椅,西装革履,文质彬彬,一鼓型小壶落于茶桌,壶身银砂闪烁,朱粒累累,周围三杯,杯若白月,青花盛开,茶汤红艳,祁门香远,轻烟袅袅,氤氲了他眉间一抹狠厉。

“上华,你还是没变,太急躁,没人可以一天知道一棵树百年之后的样子,每一个枝节,每一处伸展,每一深埋地下延绵不断的根,为了活下去,总要切断不利的因素。我花了十年才展开的大网,你以为猎物可以挣脱,可以逍遥下去,可不要看不起我。”

远处另一中年男子徐徐看来,着一袭浅杏睡袍,龙章锦质,国字脸面,金丝镜悬鼻梁,乌发二八分成,慈眉善目,似神仙善人。

此人被唤主席,自不是小人物可拟,他是整个安华基地的大佬迟松予,地主派的掌权者,出生贫寒却在政坛平步青云,从一前途无量的主席候选人落马入狱,短短十年间,从一囚犯翻身成监狱大佬,掌管安华几万余人,此人生即为传奇。

人们所熟知的只是他的后半生,前半生的事迹鲜少传出,从他的自传中得知只言片语,凑个大概。

迟松予生于贫寒农家,他是男孩,可他的出生仍旧并未得到重视,他尚未满周岁,父亲外出打工,母亲怀上了,整日大着肚子不得闲,总有忙不完的活,浇水,种地,喂猪……

除了两餐给不了他任何东西,只能让他活着。

他上面有个哥哥,下面有个幼弟,他夹在中间,没人注意。父亲干辛苦活,收入不高,每个月扒拉出来的钱,勉强拉扯一家人饿不死。母亲很忙,家里仅有积蓄全供哥哥上学,哥哥课余回来便教他们识点字,他长大点只能在家带弟弟,整日弟弟弟弟的过日。

母亲总有忙不完的活,跟只不会停歇的陀螺,围着他们转啊转。

她忙活着父亲在外挣钱累了,给做点好吃的犒劳犒劳;忙活着哥哥在学校读书累了,给做点好吃的补补脑子;忙活着弟弟在家乖乖没闹腾,给做点好吃的奖励奖励……

没有他,母亲眼里永远没有他。他永远像透明的空气活在他们的无视里。

他是知道缘由的,听到母亲跟镇上有钱的沈夫人道歉,赔了一年的番薯,半扇猪肉,对方才肯罢休。

当年母亲怀了他却失眠得整夜整夜睡不上觉,曾在镇上小诊所看病,那个陈医生是有名的医生,周遭大小孩子有一半都是经她手出生的,她看了母亲的胎一口咬定这是个女孩,还说有件好事介绍她。

镇上有名家里做官家的沈家太太前两年生了个男孩,什么都好,就是脑子不好,都好几岁了连话都说不出,家里那个着急,就想着冲冲喜,找个童养媳。

这多好,女儿还没出生就注定当有钱太太了,吃好喝好,带着全家都过好。多少女孩就为嫁个有钱老公死活努力,这机会都摆到前头来了,煮熟鸭子哪能让它给逃了,攀上这门好亲事,可是祖先积福,烧了几辈子高香给换来的,可要好好把握。

你家那口子年纪也不小了,整天在外地打工跟年轻人抢工作,日子也不好过,攀上了亲戚,介绍一份镇上轻松工作,两口子也能多见几面,你是不知道,这外头的狐狸精可野着呢,三两天就能勾引一个男人。老大听说成绩不错,这书读下去总要钱,有好学校也得有关系进去,人家沈家可不一般,看着亲戚份上有什么能不关照你们家,以后镇上谁不敬你家几分。

陈医生一番话戳中了母亲的心坎,可她没答应,就说着考虑两天。

谁知到,沈家人听到消息,第二天立刻派仆人带上厚礼上门,说了一堆好话,母亲推脱不了应下了。

父亲回来也没说什么,家里的饭菜越发好了,哥哥也添了一件新衣服,新本子铅笔,那几个月跟过年一样喜庆,欢腾,似乎都能从中听出耳熟能详的新年歌曲不断循环。

这样的喜庆一直延续到他出生的前一刻,他出生象征家里幸福的破灭,喜悦的歌声戛然而止。

他从小只能像个免费的奴仆整日跟着弟弟的身后转悠,幸好还饿不死,哥哥不要的衣服他穿,每次袖子都要挽上好几道折子,折子都比他手腕宽,营养不良的小火柴头,光着黑瘦的脚,踩到玻璃片只能自己趁天光拔掉,包上几圈破布就完事,这样都死不了真算他命大。

他越来越沉默寡言,母亲惦记着小儿子学会了什么新字;他越来越抑郁自卑,母亲唠叨着她大儿子在学校遇到了什么新鲜事;他越来越悲观绝望,母亲她挂念着外地的丈夫何时归来……

他原以为他会静悄悄的死在角落,虫卵孵化发臭腐烂,消失得无影无踪,他的出生无时无刻不在提醒家人曾经不切实际的美好妄想,内心酝酿了几个月的肮脏贪念,镇上最大的讽刺笑话,谁会在意一只蚊子是死在手掌交合的瞬间,还是饿死在寻找食物的路上。

当他要跳进村里最大最深的水井,被冰冷的井水剥夺身上的温度,填满空虚,要是死在这里的话,他们一定知道,全村人都会知道,哦,原来村里还有这么一个孩子,或许他们会记得他可笑的名字叫迟娣,而不是整日“吊靴鬼吊靴鬼”的喊着令他难受的外号。

可他死不了,那天,他却遇到了改变他命运的男人,天启。

他永远记得那天,天启说,他会改变他一生,让这个村,这个国,这个世界的人都知道他的名字。

于是,他便信了他,改了名字,从此脱胎换骨。

他渐渐长大,越来越依赖天启,没有了天启,他什么都不是,他就是最初那个连死亡都无人关心的蝼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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