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朝英:?
高升:我妹从法国回来了,要不要一块吃个饭?
奉朝英:没空。
高升:……你又狠心拒绝了我妹一次。
奉朝英:那你作为哥哥,多安慰她。
高升穿着睡衣、一脸困顿地站在厨台前面,给自己倒了一杯咖啡,正喝着,看到奉朝英回来的消息,差点呛出来,他赶紧放下杯子,骂了一声靠。
他妹妹高美美,如今在美国学服装设计,是一名立志要爬到时尚圈顶端的女人。但这位把穿prada的女魔王当做终身信仰的女人,却从小就被男魔王奉朝英摘走了心,追了奉朝英长达十多年,至今未果。作为兄长,高升一点儿都不为高美美的坚持不懈而感动,只觉得丢人。这并不是高升瞧不起女人倒追男人,是他实在觉得高美美追人的方式太惊世骇俗,让他无脸承认自己就是高美美的亲哥哥。
高美美比他们小三岁。奉朝英高三那一年,高美美初三。那一年高考,奉朝英其实没必要参加,他已经拿到了牛津的pass,但在高升的要求下,奉朝英最后还是陪他一起参加考试。高美美请了一个拉拉队站在奉朝英的考场外面为奉朝英加油。加油词如下:朝英哥哥我爱你,高考加油我等你。两排青春靓丽的美少女挥舞着仙女棒齐声大喊,声音清亮,让人差点以为这是某个偶像见面会,而不是十年磨一剑的高考现场。最后在家长的举报下,警察和考场保安把领头的高美美加一众美少女用警车带走了。那一年,高升和奉朝英在同一个考场,将这一幕完全揽入眼底,从此,再也不敢对奉朝英不接受他妹妹有任何怨言。
高升想到高美美这些年做过的孽,忽然意识到,奉朝英有他这个朋友,也许是人生的不幸。
江博澜走了过来。
高升一回头,恰好把江博澜身穿阿玛尼的身影揽入眼底。
尽管离开部队已经五年,但江博澜的身材却保持得非常好。高升还记得自己上一次不小心看见江博澜脱下衣服后的身体,硕大胸肌,八块腹肌,古铜色肌肤,差点没把他鼻血看出来。
江博澜走到高升面前,恭敬地说:“少爷,那我去接小姐了。”
高升觉得自己可能是没太睡醒,一时间脑子没转过来,下意识地嗯了一声。
江博澜一转身,高升又想起来,说:“对了,阿江。”
江博澜回头看着他。
高升单手撑在厨台上,咬咬牙,纠结了好一会儿,说:“上次我喝醉了酒,抱歉啊。”
午觉醒来
n威s林!!!!!!
☆☆
∧_∧n☆
☆(???)
?ノ☆
☆(つノ☆
(ノ
这件事想起来也实在尴尬。
上一次喝醉了酒,江博澜把他扶到床上,安顿好,偏偏他不安生,抓住了江博澜的手腕不肯松,好像是做了个梦,梦里梦到自己被人追杀,他害怕地跑,但是那个杀手却穷追不舍。他身边只有江博澜护着他。于是,现实里,他也紧紧抓住江博澜的手,不肯他走。
最后,江博澜被他拉着在床边上坐到晚上八点,直到他醒过来。
那件事过后,高升觉得尴尬,一直没有当面跟江博澜提。
好在江博澜是一个话很少的男人,绝对不会给他任何尴尬。
听到高升一句“抱歉”,江博澜淡淡地一点头,说:“少爷不必客气,我先去机场接小姐了。”
“喔。”高升见江博澜反应这么平淡,不禁有些意兴阑珊,“你去吧。”
·
这一边。
程青州忽然间觉得无聊,有些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
虽然说找了一份工作,可是却不用他做什么,准确地说,这个房子里面什么都不用他做。
还真是……清闲得让他不自在。
中午,又有一位厨师上门,和做早餐的那位厨师还不是一个人,这一位比较严肃,询问了程青州忌口的东西之后,手脚麻利地开始处理食材,烹饪,给程青州一个人做了一份营养午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