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去百里胡同。”不要问为什么,他还是疑惑,慕容尊从来没怀疑过自己的判断力。
……
百里胡同内:
白小鼠一身玄衣,正姿挺身的在书房里练书法。
小黑前爪沾着墨汁在一张白纸上按手印——他们到了——
小黑话落,吴一剑一把抱住窗前的小身影,嘿嘿的傻笑瞬间柔化了他生硬的线条,肥大的身体紧紧的把白小鼠压在怀里兴奋的嚷道:“你在干什么呢!干什么呢!我给你买了一个牛肉馅的包子,我都舍不得吃,你吃!你吃!”吴一剑使劲的按着可怜的白小鼠,恨不得把这包子塞他嘴里噎死他,他就如一个不知道怎么讨好朋友的少年,想把白小鼠撮死了兜自己身边。
白小鼠脸色顿时惨白:“放手!快放手!”要死人啦!
慕容尊皱着眉手指一拨救出了被压得半死的白小鼠,清朗的语调探究的道:“你没事吧。”
白小鼠脸色通红的瞪他一眼:“你被他那身肥肉压压!”憋不死你!
吴一剑委屈的摸摸头,他就是想抱抱他,可到了怀里忍不住就想用力的撮。
慕容尊理解的一笑,他上下打量一眼瘦弱的当事人,太过弱小怪不得吴一剑想欺负他,尤其是他跟吴一剑站在一起时,就想个可以随意揉搓的宠物,不知是不是从一个女子身上看到他影子的原因,总觉的这幅身板多了抹阴柔:“你在做什么?”目光落到桌子上的字迹。
元夕夜快一步的拿起来斟酌,苍劲有力的笔触完全没有执笔者的柔弱好欺,豪迈的笔锋跟他憋红的脸形成鲜明的对比,元夕夜的声音在几人间响起:
“豪杰千年往事,
渔樵一曲高歌。
乌飞兔走疾如梭,
眨眼风惊雨过。
妙笔龙韬虎略,
英雄铁马金戈。
争名夺利竟如何,
必有收因结果。
——白小鼠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