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沈雁查?”路别脑袋晕乎乎的,转不过来的脑筋卡死。
身旁的李怀瑾也醉的不行晃晃悠悠的起身拿起路别手机,仔细一看就开始哈哈大笑,“什么沈雁查,这是沈雁……呜这个字念什么?”
“管他呢,接起来!看是什么妖魔鬼怪!”许今白隔着高绔向李怀瑾伸手。
高绔嫌弃的提起他的领子,“许今白,别在我身上扑腾!”
路别迷迷糊糊的接通,一拍桌子乐呵呵的问:“沈雁查,你谁啊?”
“路别你喝醉了什么沈雁查,沈雁杳!”沈雁杳茫然的看了眼手机,就是路别的号啊。
“你好,我是高绔,路别朋友。他现在喝醉不方便接电话,等明天你在给他打电话吧。”高绔从众人手中抢过手机,有扭头呵斥旁边许从夜两兄弟,“别闹!”
“哦,路别现在还好吗?”
声音陡然低沉下来,高绔总觉得对面语气好像不对,但还是玩笑道:“我们人都在这,总不至于让他流落街头。”
电话被挂断后,沈雁杳静默的坐在椅子上,书桌上的台灯散发着微弱的光,钟表上的时针停在了十一,摊开的书本上写着两个字:路别。
自火锅店之后,萧易还就侧敲旁击的问他对路别什么感觉。萧易还问了一句“你是不是喜欢路别”自此这些天平白的情绪与大雾露出了阳光。
原来是喜欢啊,我怎么没有想到我是喜欢他的呢?
喜欢上男人是沈雁杳这一辈子认为最不可思议的事,可喜欢就是喜欢了。
原来在试衣间第一次见面起的变态念头,看着他站在自己母亲面前乖顺的模样就想扒了他的衣服,是因为情动。
原来想揉成为同学之后他圆圆的后脑勺,是觉得他可爱,原来我喜欢闻他身上的香味时,喜欢看他穿着校服趴在桌子上睡时,不止喜欢这些时候,还想和他亲近。
沈雁杳没有喜欢过人,尤其对方是男性时,他以为自己只是待见他,觉得他人好,想和他交朋友。
原来那天夜里,有了吻他的想法,不是因为少年无法控制的勃动,而是喜欢。
在昏暗的灯光下,他整个人白的发光,眼睛里映入了无数星芒,所以会跟随心脏指引的靠近,靠近在咫尺的人。
离去之后的夜里,那个旖旎的梦,梦里的人全身泛红,泪眼汪汪的看着自己,这是喜欢啊,不是单纯的没有梦遗对象。
“沈雁杳你个畜牲,人家路别温温柔柔的,对你也不错你怎么就动了这份心思呢?啊!”
“你丫的!”
“靠!”
“真喜欢就去追吧,又不是什么大事。你也别怕,我感觉路别也不太直。”
“原来之前我真是电灯泡,靠!”
微信的提示声响个不停,沈雁杳拿起手机回了萧易还一句,“嗯,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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