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月浔算是好哄的人,比起温斯衍和克莱斯。
冷场结束,周月浔点了画堂春最高规格的菜,陆遥伽没吃几口。
“不合胃口?”周月浔放下筷子看她。
“太贵了。”陆遥伽看着那一碗鲍鱼羹,轻笑,“原来吃饭都是以万元计价的吗?”
“这种事情不值得操心。”
钱财对周月浔来讲只是一个数字。
周家的财富几百年积累,可以够几代人挥霍。
陆遥伽本也可以视钱财为数字。
如果她的母亲没有跟父亲私奔。
不管是温家还是陆家,都是豪族。
“周家养你没问题。”周月浔盛一碗血燕窝,指尖把碗往陆遥伽那边推了推,而后抽出湿巾擦手,“周姨说你学习很用功,应该多补一补。”
血燕窝赋予不一样金钱意味,陆遥伽埋头吃得干干净净。
见她如此,周月浔便一直给她夹菜,“原来你不喜欢自己动筷子。”
陆遥伽支着下巴,轻飘飘扫他一眼。
她想,如果以后她有男朋友,也要给他夹菜,给他点最贵的鲍鱼羹。
然后说一句,“原来你不喜欢自己动筷子”撩到他脸红心跳。
吃完饭,陆遥伽跟周月浔启程回家。
车载香气幽幽,车厢寂静,时不时有周月浔翻动纸张的声音。
他好像很忙,不是在看文件就是在开会。
陆遥伽看一眼他清隽侧脸,见他沉浸在工作中,而后打开手机,给埃德蒙发消息。
[明天在文化馆等我。]
埃德蒙回道:[你三叔让你出去?]
陆遥伽面无表情发送。
[不怕,山人自有妙计,你在文化馆等我就好。]
车子停到正门,周月浔先下车,而后打开另一侧车门,“今天你睡在立雪堂。”
陆遥伽跟在周月浔身后,停住脚步,微微笑,“三叔,你怎么突然让我去你那里住?”
天黑下来,两旁路灯照应在人身上,青石路上倒映出影影绰绰的影子。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