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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前往金城郡(第1页)

“哈哈,常大哥,你没听旁人都说我是神仙下凡吗………?”

刘越天半开玩笑地大笑道。

常遇春若有所思,周围的很多人都私下里称刘越天是神仙下凡,可以凭空种植出稻米,还能在江里淘出金砂,他本不相信,现在看来………。

“此马头顶有一撮红毛,我取名为红顶,你以后叫它红顶它即可。”

刘越天一招手,红顶便来到他的身边,低着头和主人无比亲昵。

“红顶,以后他就是你的主人,你要听从他的话呀!”

红顶似通人语,来到常遇春面前也是将头低下,不过并没有什么亲昵的动作,只是表示臣服。

“这,的确是的卢好马呀!”

常遇春用手摸着这匹的卢宝马,一翻身便跃上了马背。

“殿下,你是不是神仙我不知道,但你对百姓如此爱护,我常遇春非常钦佩,徐大哥那里你放心,我必定将这一千人马弄过来帮你………!”

常遇春轻轻一磕红顶,战马嘶鸣一声飞似的狂奔而去,而同时系统也传来了提示:常遇春忠诚提升十二点,宿主增加六百功勋值。

短短时间常遇春的忠诚度就超过了五十,下一次再见,怕是就能将他招募到自己手下。

石勒和常遇春两人离开,刘越天也站起身来,一跃上马直奔那金城郡而去。

金城郡位于天水郡西北方向三百里外,刘越天骑着马,半个时辰后就出了天水郡范围,眼前便是一望无际的沙漠了,此时是深冬时节,原本炎热的沙漠变得更加寒冷。

大黄顺着一条被无数商人踩出来的道路向前奔跑,一路而来偶尔也会见到一些商人,他们用骆驼搭载着各种商品来往于各个城市之间,通过贸易将各方势力联系起来,同时每隔五十里左右在就会出现一个不大的小镇,说是小镇,其实就是只有几十人或者几百人居住的聚集地,他们在这里修建房屋,或是客栈或是酒馆,供来往的客商们休息打尖而赚取财物。

刘越天上午从天水出来,他也不着急,每看到一处客栈就停下来休息一番,自己喝点水,同时也给大黄吃些材料,就这样停停走走,一直到了傍晚时分才来到了金城郡。

刘越天骑在马上,遥遥看到夕阳垂在那座城池的上空,金城郡比天水城小了不少,方圆占地不过五六里,破旧的城墙在落日的余晖照射下反射出一丝金色的光泽。

要是以往,金城郡的城门都不会关闭,毕竟这里地处大漠之中,除了原有的一千多户居民外,到达这里的都是商户,无需太过谨慎,但此刻可大不一样,城门处有十几位士兵在不停巡逻。

“果然有问题。”

刘越天更加确认自己的猜测应该没有错。

他催马上前,很快就来到了城门口,随即两个士兵就走了过来。

“下来,你是干什么的?”

刘越天穿着很随便,看上去像一个文弱的书生,跟那些风餐露宿的商人有着很大的区别。

“两位军爷,小的是探亲的,我的一位表姑就住在城里,前些日子说患了重病,我来看看她。”

刘越天从马上跳了下来笑着说道。

“探亲?”

两人上下打量他。

“两位军爷辛苦了,小的家也是经商的,知道各位都很辛苦,这是我的心意,军爷拿去喝点茶吧!”

刘越天悄悄从怀里掏出一些散碎银两放到对方手中。

两人顿时眼睛一亮。

大秦军队治军非常严格,一人违抗军令数人都要连坐惩罚,不过这是军队内部,这种额外的好处军队可没有什么要求。

“哈哈,你小小年纪倒是通情达理,我们这些人为了你们也是受了不少累,好,你进去吧!不过天黑了就不要出屋,最近城里可不太平,要是违反了规定,谁也保不了你。”

对方接过银两摆了摆手把刘越天放了进去。

刘越天拉着大黄走进城,找到了一家客栈,把大黄安置好后也觉得肚子咕咕叫了起来。

“小二,给我找一间上好的房间。”

“得了,客官您随我来。”

这个小二年纪跟刘越天差不多,口齿伶俐给人一种精明的感觉。

“客官,这间屋子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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