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真买了几枝绒花,一盒胭脂,还有一些细碎的小珠子,她拣得仔细,说想串个珠饰。我给她出主意,看着红色,米色,还有琥珀色的碎珠都很好。可是巫真却摇头,挑的是白色,还有深绿色的。
卖小饰物的摊子旁边,我看到一个卖灯笼的,摊子上还插着几支竹叶竹枝做的风车,极为玲珑精巧。
“你喜欢?”他轻声问。
“挺别致的。”
他摇出钱来买了一支,微笑着递了给我。
“多谢。”
“又不值什么。”
竹叶摘下来后明明该变黄的,这竹叶看起来已经压制干过,颜色却青翠依旧,雪花落在上头,绿白相映,份外晶莹。
许久之后我还会想起这一天——也许因为,快乐无忧的时光太短暂太稀少,所以仅有的那么一点甜蜜,值得好好珍藏。
可是,也许是隔的时间久了,回想的次数又多,后来我竟然觉得,那味道渐渐变了,变成了一种酸涩,涩得发苦。
他送我们上了马车,我低声说:“你快回去吧,明天不用来接我们,我们自己认得路过去。”
他只是一笑,看着想说什么,不过最后并没有说。车帘放了下来,车子缓缓地向前驶。路滑,人也多,车子走得极慢。
巫真拨弄着手帕里包着的那些小珠子,发出清脆的声响,小声说:“你和他真的……那义父知道不知道?他同意不同意?”
说起这个,我回过神来,笑容有点苦涩:“父亲没说反对的话。”
巫真把珠子放在一边:“可义父也没说赞同对吧?”她摇摇头:“这人,自然是挺好的。当初在涂家庄,满屋的姑娘眼珠子都恨不得粘在他身上似的。那位涂三姑娘啊,尤其……不说她了。可我觉得,这人太端着了——你都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就象刚才。咱们逛街的时候,我怎么觉得他的心思一点儿都不在这里,不知道放在什么地方了。”
我笑着说:“那你说说,他的心思都放在哪儿了?”
巫真撇撇嘴,她做这个动作并不难看,倒一股娇俏:“我不知道。反正啊,人家都说城里人鬼心眼儿多,和我们乡下长大的可不一样。再说,他还是京城的,这天子脚下。地方多大呀,那人的心又得有多大呀?我怎么能猜得出来?”
“你这话,听着怎么有点酸溜溜的味道?”我笑着和她搂成一团:“别担心。我又不会因为认识他而疏远了你。”
白权特地在大门边等候,天气极冷,他的鼻头冻得红红的,衬着那白白圆圆的脸,活象人家孩儿满月时新蒸的红心大馒头。我有些过意不去:“权叔。这样冷的天,你怎么站在大门这儿?有什么事情找我?”
“也没有什么要紧事,就是夫人听说两位姑娘来了,打发人送了许多衣料首饰吃食来。”
我道了声谢:“让夫人费心,原该我们去拜见夫人才对。”
“夫人说了,雪天路滑。姑娘们不必这种天气往城外别庄赶。反正日子长着,多住些天,等时气好些再过去。一样的。”
但是,这点事不足以让白权特意来等候我们。
果然他笑眯眯地说:“听说,姑娘们在池园,遇着越家的人了?”
他消息好快!是什么人传的话?
不过这也没什么好瞒的:“是啊。那位越姑娘倒是挺热情的一个人,颇有些一见如故的意思。”
巫真在一旁说:“可不是。非硬拉着人坐,好象不显摆她的贡茶就不舒服似的。”
我却多加了分小心。轻声问:“是不是越家与白叔叔,有什么特别的交情?”
白权笑容不变:“交情嘛,是没有的。过节,倒是有一些。”
巫真马上来了精神:“过节?什么过节?”
“那都是老一辈的事儿啦,说起来离现在也有二三十年了。姑娘若是好奇,等主人回来,姑娘们自己去问吧,老头子就不在这儿搬弄口舌了。”
白权哪当得上一个老字,搬弄口舌更是无从谈起。我所见的人里,没人比他更谨慎练达了,不该说的话一个字也不会多说。他既然点出来白家与越家有些过节,那必定不会是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若真是小仇小怨,能让人记这么多年?
“好,有劳白权费心了,下次再见着,我们也会留神的。”
白权目的达到,笑呵呵地让人把白夫人送的东西一一拿来给我们过目。也是一式两样,我和巫真一人一份。不过在衣裳颜色首饰样式上略微不同。白夫人我只见过一次,是个病弱苍白,但温婉优雅的女子,对白叔叔那种出名的风流做派似乎一点儿也不吃醋——我觉得这对夫妻真是奇怪。丈夫对妻子很敬重,可是不显得亲近。妻子对丈夫的广纳美姬的行为还很是赞同欣赏,果然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巫真却对越家的事情大感兴趣,她倒也没追问白权究竟白家与越家有什么过节,却问:“那个越姑娘,架子端得那么高,她们越家真有那么厉害?”
“唔,”白权顿了下:“越家的先辈自称是剑仙于白屏的子嗣,剑仙前辈,那是多大的荣光啊……慢慢发迹起来的,后来与皇室又联了姻,有人嫁进去,还娶了公主郡主的……”
巫真纳闷:“不对啊,一个姓于,一个姓越,怎么是一家子了?”
“嗯,就是读的音差不多,也许当年的剑仙是叫越白屏,也说不定。”
白权那种调侃的口气让巫真笑得险些喷了茶:“我看是他们仗着没人能查证出来,在这儿瞎攀乱认吧。”
“诶,兴许真象姑娘说的这样也说不定。不过也真有人听说,于白屏其实姓越的,只是他从出来闯荡江湖,读字的口音就不太准,自报家门也总让听不清。后人就以讹传讹地说成是于了。还有种说法是,当时于和越是同一个字,只是后来才衍生成了不同写法和读音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