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仔走后,我独立在街头,看了看繁华如梦的夜景,想了想这两天的生活,微微苦笑了一下。随即,我便迎着夜风走回了公司,准备将我失败的事情告诉林溪。
回到公司的时候门已经关了,而我打了林溪的电话,却没有打通,心中微微有些奇怪,便一个人兴味索然地在街头瞎逛着。
逛着逛着,我看到一个名叫“天籁”的酒吧,便不知不觉地走了进去。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去那里,我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好像只能去那里。而且,每当华灯初上的时候,那里是年轻人最多的地方,也是年轻人最喜欢去的地方。
为什么我们这些年轻人总喜欢在酒吧歌舞厅这些地方呆着呢,我想我们主要是喜欢寻求刺激吧,至于是什么样的刺激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我并不经常去那种地方,只有到了无聊至极或者心情很郁闷的时候才会去那里。
有人说,男人出现在那里是寻找刺激,而女人出现在那里是受到了刺激。可是我想说,我今夜出现在那里完全是受到了打击,而且是沉重的打击。
一进入酒吧,我就看到了一副放肆而疯狂的画面,伴随着一阵动感十足的音乐声,酒吧里面的年轻男女们尽情地跳着舞,尽情地唱着歌,尽情地喝着酒,尽情地挥洒着自己的青春,这里所有的人都沉醉在一种激情四射的氛围里,毫无顾忌地狂欢着。
这样的场景让我感觉自己仿佛在一瞬间来到了神魔乱舞的世界里,这个世界让我忍不住有些想笑。
可是,我只是咬了咬牙,并没有笑,而是走向吧台,在一个小家碧玉型的吧台小姐那里要了两瓶啤酒,然后便静静地坐了下来,静静地看着这场狂欢,也静静地打量着这间酒吧。
这间酒吧体积不大,但是装饰典雅、风格独特,颇有山水天籁之风。
在这里喝酒很自在很惬意也很轻松,我在这里只呆了几秒钟,便感觉尘世的烦恼在一瞬间便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真爽!
而这场狂欢持续了大概半个小时后就突然停了下来,这时空旷的酒吧里响起了一种天籁般的歌声。
“只是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
原来是王菲唱过的《传奇》。
很久都没有听到如此美妙的歌声,我心中不由得微微一动,出于好奇,我便抬起头看了看那台上唱歌的女孩,这一看,我便被她深深吸引了。
那是一个长得美如天籁般的女孩,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尤其是那一双仿佛会说话般的美丽明亮大眼睛,带给人一种十分温暖的感觉。
我喜欢。
我目不转睛地看了她几分钟,然后侧头向旁边的吧台小姐询问道:“嗨,你知道那台上唱歌的姑娘是谁吗?”
“你……你是新来的吧!竟然不知道她,呵呵,她可是咱们酒吧里的超级红人,名叫‘李天籁’。”
吧台小姐看了我一眼,很有些鄙夷地看了我一眼。
“李天籁?”我闻言,并没有理会那吧台小姐的鄙夷目光,而是在心中赞叹道,“真是人如其名啊,不但人长得漂亮,而且歌也唱得如此动听,真是美如天籁啊!”
而且,自从那李天籁在酒吧里开唱之后,酒吧里几乎所有人都停了下来,静静地听着她唱歌,那如痴如醉的模样近似于偶像崇拜。
我心中更是一惊。
随即,我又从吧台小姐那里得知,其实,这“天籁酒吧”原本并不叫“天籁酒吧”,而是叫“情人酒吧”,后来是因为李天籁来了,所以酒吧老板才决定将名字改为天籁酒吧。
而正是因为有了李天籁的存在,到这里来唱歌跳舞喝酒的人越来越多,酒吧的生意也越来越好,但是因此而惹来的是非也很多。
我一边听着吧台小姐的讲述,一边喝着酒,一边看着台上的李天籁,心中突然间感概万千。因为我曾经也遇到过这样一个女孩,那就是刚刚离我而去的郑雅淑。
我和郑雅淑的恋爱也是从一个酒吧里开始的,当时有几个小混混喝醉了酒想要调戏郑雅淑,我便挺身而出,狠狠地揍了那几个混混几拳,然后便带着郑雅淑逃离酒吧。郑雅淑从此便爱上了我。但我也因此付出了一点小小的代价,那就是我的额头上起了一个馒头般大小的血包。
自从郑雅淑成为我的女朋友之后,期间有过许多美好的回忆,可是现在这一切都成了过眼云烟。
想到这里,我不由得有几分失落和伤感。
伤感中,我便猛地喝了几口啤酒,一股股酒劲开始涌上来,我感觉自己快有些醉了。
而这时,酒吧人群中突然间有人喊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