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殊和乔晋渊领证的当天,就去办了收养手续,把小香儿从福利院接回了家。这是他们这群人里的第一个孩子——虽然不是亲生的,但还是很受重视,所以大家都聚集在他们的家里,给小家伙举行了一个简短的欢迎仪式。
小香儿此时已经差不多两岁了,会走路,会说话,性子仍旧很活泼,经常咯咯咯地笑,是个公认的小可爱。小可爱抱着叔叔阿姨以及跟妈妈一样大的堂哥乔旭送的礼物,自己玩儿去了,大人们则坐下来聊天。
安晴问:“殊殊,小香儿的大名定了吗?”
余殊点头:“嗯,就叫余香!”
陆天青搂着安晴的腰,十分赞赏地点头:“我就说鱼香肉丝不错吧。”
这个典故乔旭和秦语都知道,只有夜花千树一脸懵逼:“什么鱼香肉丝?”
余殊给他解释了一遍,末了说道:“其实小香儿和rose合起来,也不一定是一道菜,还可以是一句诗。”
秦语很惊奇:“什么诗?”
她没想过,吃的还能跟诗扯上关系。
余殊轻咳一声,说道:“赠人玫瑰,手留余香。”
rose就是玫瑰,小香儿是余香,没毛病。
众人细细品味了一下,觉得还挺有意境的,只有陆天青嗤笑:“意思就是把rose送人,留着小香儿呗?”
余殊:“……”
众人再品,这样理解好像也没有毛病,顿时齐声哄笑。
但不管怎样,小香儿的名字就这么定下来了。正好陆天青的表妹要带着孩子去外地跟老公团聚,家里那个巨好的保姆阿姨可以签过来照顾小香儿。
余殊和乔晋渊一边学着带孩子,一边备孕。不过可能是缘分还没到,小香儿都快三岁了,余殊的肚子还没有动静。
为此乔晋渊私下里被陆天青嘲笑过很多次,问他到底行不行。乔晋渊斩钉截铁:“当然行!余殊以前又不是没有怀过。”
虽然是宫外孕,但至少说明他和余殊都没问题。
余殊的心态倒是挺好,孩子的事随缘,有固然好,没有的话他们也还有小香儿。乔家就乔晋渊和乔旭叔侄俩,她娘家也只有一个外公,并没有长辈催生,所以没什么压力。
眼看着再过几个月,小香儿就要上幼儿园了,余殊和乔晋渊同时休了个假,带小香儿去遥平探望外公。这几年外公没什么变化,身体仍旧硬朗,独生女遇难的心结也放下了,见到他们一家三口非常高兴。小香儿虽然不是两人亲生的,但外公也把她当作了亲的重孙女。
城里的孩子到了乡下,活动空间陡然增大了无数倍,还有很多花花草草和小动物,可喜欢了。外公还特地买了两只刚出生不久的小鸭子给小香儿养,小丫头每天拿着小棍赶鸭子下河,快乐得不行,压根儿没空搭理大人。
余殊和乔晋渊成了“留守父母”,余殊决定带乔晋渊到处逛逛。当年他们初婚前,曾在这里住过几天,不过那时余殊还是个未婚女孩,挺害羞,乔晋渊的心思也没太放在男女之事上,所以两人一直规规矩矩的。但现在不同了,两人早已尝过那绝妙的滋味,又正是备孕时期,就算大白天的粘乎亲密,也是在“干正事”——反正他们是这么想的。
于是余殊带着乔晋渊一路上了山。
遥平这边的山不算太高,但很荒凉,毕竟县城都破败成那样了,乡下更是人烟稀少。两人沿着山间小路往上走,过了一会儿就没路了,只能尽量捡平坦的地方走。
余殊望着山巅,说:“我记得上面有一片草坪,不知道还在不在。”
乔晋渊顺着她的目光一望,笃定道:“百分之百还在。”
余殊不解:“你为什么这么肯定?”
乔晋渊有理有据:“我想不出有谁会那么无聊,费大力气跑上去,就为了把一片谁也碍不着的草坪铲掉。”
“有道理。”余殊本来走得有点累,听他这么一说又有了力气。
那片草坪她以前跟外公去过一次,因为外婆就埋在山上,后来村里响应国家政策,野外的坟地全部取缔,统一建了墓园,外婆也被迁了下来,她就再也没有去过了。
这么多年过去,当初的记忆早就模糊了,尤其是父母遇难后记忆曾混乱过一段时间,她已经不大想得起那片草地究竟是什么样了。但“唯美”这个印象,却一直留在脑海中,而岁月像是滤镜,把所有的瑕疵都滤掉,让它在人的朝思暮想中越来越美。
余殊小时候上山,那时还是有路的,都走了很久很久,现在没路了,她反而感觉快了。也不知道是因为自己长大之后腿变长了,还是因为心境不同了。
他们到达山顶的时候是上午十点,整个山顶都铺着一层绿草,约莫十来公分高,上面还缀着露珠,风一吹便层层叠叠地起伏,比余殊记忆中更美一百倍。
余殊目瞪口呆:“我记得当年只有一小片,怎么变得这么多了?”
乔晋渊环顾四周,这里除了他们,连半个人影都看不到,耳中也只有鸟雀的鸣叫和风吹树叶的沙沙声。他说:“这些年别的地方都在发展,遥平却处于三不管地带,县城都没人来,更别说乡下了,估计政府推行美丽乡村计划的时候根本没想起这里。经济越来越落后,人就会往外跑,没有人来破坏,小草坪发展成为大草坪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余殊见他虽然说着话,但明显有点心不在焉,问道:“你在想什么?”
乔晋渊将她从上到下打量一番,最后目光落在她背上的双肩包上。上山之前,余殊说路不好走,而且早晨林间露水大,所以两人各自多带了一件衣服来,防备如果被打湿可以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