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读者,在尉缭幸存的同伴们还没有返回秦国都城咸阳、揭开遇袭真相之前,我们有必要先来探究、思辩一下中国古代的“民主”“自由”“人权”思想和制度。
一、民主制度。
尽管我国的先哲们早就提出了“民为贵、君为轻”的主张,如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以及“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的思想。但这些只是为了警告封建统治者要“爱惜民力、使民以时”,不可过度盘剥、压榨百姓,穷兵黩武、横征暴敛激起民怨、民变,并没有包含民主分享、取代君权的观念。
而古罗马帝国却已经在公元前500年左右,就掀起了平民为争取自身政治权利而与贵族阶层的斗争浪潮,其结果是:古罗马政权在贵族元老院里设置了平民保民官,代表平民阶层与贵族相抗衡,也缓解了一些社会矛盾。
公元前450左右,古罗马出现了成文法典---《十二铜表法》,尽管它还是一部维护奴隶制的法律,但已经把保护奴隶主、平民(自由人)的利益写入了法典。
到了公元前130至前120左右,古罗马保民官格拉古兄弟勇敢地站出来,推进土地改革,带领农民与贵族阶层斗争,使得大量古罗马农民获得了自己的土地,“争取公民权”的斗争开展得如火如荼。
再到公元前73年的斯巴达克奴隶大起义,高举起“解放奴隶”的旗帜。奴隶们的斗争最终失败了,但是也沉重打击了古罗马野蛮残酷的奴隶制度,使得大量奴隶成为自由人。
与雅典、斯巴达、古罗马等航海和商业文明以及备受侵略的古埃及、古印度等等古文明不同,中华古文明始终雄踞东亚,延续着刀耕火种的农业文明形态。在与北方蒙古等游牧部落长达5000年的杀伐中,在遭遇外敌入侵、甚至被异族征服的最悲惨岁月里,这种古老的文明依旧生生不息,依靠独特的文化符号--汉字和历史文化积淀,几乎同化了所有邻近的民族、包括外来入侵的敌人。
中华文明内在的精神力量太强大了!这是为什么?
其实没有别的原因,就是为了生存!
古代的农民们拖家带口、扶老携幼,在贫瘠或肥沃的土地上,辛辛苦苦地耕种、收获、繁衍、生息。这种分散的劳作,使得他们最多聚族而居,形成中华版图上星罗棋布的村舍。又因为严格的户籍制度、不能随便迁徙,过着“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生活。
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抵御大型自然灾害和防范战争屠戮的能力几乎为零,他们只能盼望得到来自君王的保护,心甘情愿地去缴纳田赋、贡献子女加入王国的军队,以保全自己的土地和种族平安。而统治者就趁机建立起强大的武装力量,作为维护**王权的有力武器-------这就是几千年来,中国封建**的真相!
当统治者或统治阶层不仁不义、**透顶、阻碍民众生产生息、民生苦痛、再也无法忍受的时候,就发动起义来推翻它!然后,再次树立起一个万众朝拜的君王及官僚集团,继续开始下一个历史周期。由此循环往复下去、没有个尽头。
在长期的封建农业文明状态下,中国缺少西方的商业契约型社会基础,也就民主难行。
对于中国古代法制的论述,我们在前文《法家》章节已经探索过。
中国古代(先秦)的法制,竟然是在韩国等一些君权难以树立的国家以及早期破落、遭受诸国蔑视的秦国的弱国才受到推崇。所谓古代的“法制”,只是无奈之下,君权不彰的替代品,也是作为“富国强兵”的工具而已。
即便是法制,也还有个执行力问题。今天,我们依旧可以看到,国家的“法制”连严重破坏家庭、社会和谐稳定、残酷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潜藏大量肮脏犯罪、严重毒化社会氛围的非法传销,也是无可奈何的。
在一个失去了民主的根基,国家**的威权又不能成功树立起来的社会,就是鼠首两端、灾祸连连。
中国包括类似欠发达或不发达国家,从历史上遗留至今的最大问题是什么?不是民众不渴求民主,而是人们根本无法彻底抛弃**而去守护民主。即使宪法里确定了他们的主人翁地位、宣称财产属于全民之所有,可是公权力、全民所有资产的支配权、收益权,依旧被权贵阶层掌控、攫取,而与民众无关,只能是希冀和被动地等待高层不知何时“惠民政策”的出台。
所以,类似的民主制度只能由顶层设计和推进,民主的进程也就大打折扣。既得利益阶层的强大,决定了民主推进的无比艰难。
二、人权
什么是人的权利?美国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1943年在《人类激励理论》论文中提出:人的需求分为五种,像阶梯一样从低到高,按层次逐级递升,分别为:生理上的需求,安全上的需求,情感和归属的需求,尊重的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
按照我们的解释就是生存权、发展权,已经有了议政权,还没有进一步提出参政权。
人权就是人类为满足自身需求而努力去争取的权益,它是与生俱来的东西,也注定是有着深刻历史烙印和不得不屈从于丛林残酷法则的东西。
在远古时代,按照孔夫子的“性善论”,民众必须要加以好好调教,勿使其“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而变坏。
按照荀子、李斯、韩非等人的“性恶论”,民众都是天生贪欲、淫邪的,必须严加管制和修理,遏制其有悖天道的行为,使得民众遵从君主指引的“正道”方向前进。
按照老子的思想,民众就更加不堪,只剩下一个吃饭的权利。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