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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小说网>孩子们的成长离不开老师们的教导与辅助 > 第14章(第1页)

第14章(第1页)

鸭居既不想反驳,也不想对阵内说教。&ldo;咱们快走吧,我不想再进到打烊前的银行了。&rdo;

走着走着,阵内好像突然想起什么。&ldo;话说回来,抢匪如果真是行员,其他行员也都是共犯的话,那真的很好笑了。&rdo;

&ldo;有什么好笑的?&rdo;

&ldo;那个身材高大的抢匪不是一直拿分店长的秃头开玩笑吗?&rdo;

鸭居回想起来,也跟着笑了。&ldo;也对,毕竟他当时处于兴奋状态嘛。&rdo;

说不定是那个人主动提出他要假扮抢匪。扮演抢匪这件事好像让他乐在其中。

&ldo;他还真是投入,想必他一定很希望能开枪吧。现在他八成正聚精会神地看着求职杂志,谁叫当时他一直大喊秃头分店长,这句话肯定会让他无法继续待在那个银行。&rdo;阵内笑完之后又点头说:&ldo;不过透过这次的经验,我也了解到该怎么当个银行抢匪,例如行为举止之类的……这算是关键技术吧。&rdo;

宛如不想理会一直谈论着无聊话题的阵内,鸭居助跑跳过了高楼大厦的影子。

孩子们children

1

你的宝贝孩子被绑架了喔。听到阵内这么一说,我吓了一大跳。我今年28岁,还是单身,记忆中我没做过足以让我多出个私生子的豪放行为。

阵内将报纸递给我。

每天早上一到家庭裁判所,我便拿着廉价印章在签到簿上盖章,然后回到座位上听着一旁在看报纸的阵内说些无聊的话题。这就是我每早的例行公事。早上八点之前,办公室里除了我及阵内之外别无他人。这情况也是我工作时的固定景象之一。

&ldo;十六岁高中生,平安获得警方保护。&rdo;这个标题占据了报纸头版,但我完全不晓得曾发生绑架案。报上写着好像是付了赎金之后,这名少年才获释。

&ldo;我不懂报导管制是什么啦,但是事后才公布&lso;曾发生一桩绑架案&rso;,这只会让人很困扰耶。&rdo;阵内一边拿耳括子清耳朵,一边抱怨道。&ldo;这就跟参加同学会时有女孩子说&lso;其实我以前很喜欢你&rso;一样。这种话不当时说出来就毫无疑义了嘛。武藤,你说是吧?&rdo;

我充耳不闻。

报纸上面还刊登了少年获释后与双亲并排而站的照片。

我心想:原来如此,我认识这名少年。我记得很清楚,他是我在半年前负责处理的扒手案件当事人。

&ldo;对我们这些家裁调查官而言,曾负责调查的少年们就跟亲生子女没两样。&rdo;这是主任调查官小山内每次喝酒时一定会说的台词。

小山内算是我所任职的家庭裁判所中最年长的少年案件调查官,他总是能脸不红气不喘……,不对,应该是说他特别爱讲这种陈腔滥调。

我合上报纸。原来如此,我的宝贝孩子好像被绑架了呢。

2

距今半年前,我在偶尔还会感受到凉意的九月中旬遇见了这名少年。当天早上跟往常一样,旁边的阵内与我聊起报上的话题。

&ldo;真幸运!&rdo;阵内弹了一下手指。

&ldo;怎么了?&rdo;虽没有兴趣,但基于礼貌我还是搭腔询问。

&ldo;你看这个。报纸刊载有国中生把嚣张的同班同学找出来,拳打脚踢活活打死了对方。&rdo;

&ldo;这种事有什么好幸运的啊?&rdo;

&ldo;这桩案件发生在县内,不过呢……&rdo;阵内紧接着说出发生此案件的市名,原来是隔壁市。&ldo;那边不归我们管辖。如果他住的地方离我们这里再近一点,那就麻烦了,这案件就得换我们去处理。我最讨厌这种麻烦案件,所以算很幸运,对吧?&rdo;

&ldo;说的也对。&rdo;

&ldo;武藤,你怎么啦?没什么精神喔。&rdo;阵内问道。他刚才明明就像是在念四格漫画的台词,竟还是敏感地察觉到我心情不好。

&ldo;我平常就是这个样子啊。&rdo;

阵内的呼吸急促了起来。&ldo;你是为了之前那个女孩子的事烦恼吧?小山内都告诉我喽。&rdo;

&ldo;你听说啦?&rdo;我叹了口气。

他指的是几个月前由我负责的女高中生。她好像收了一名素不相识的中年男人五万元,跟他发生性关系。她大概觉得这跟打工一样,很稀松平常。说到这个,虽然与这案件无关,但我实在不太能接受用&ldo;援助交际&rdo;一词来称呼这样的收受行为。这样的说法会让人分不清楚这个行为当中的哪一部分称为&ldo;援助&rdo;、哪一部分又叫做&ldo;交际&rdo;,我觉得直接用&ldo;打工性行为&rdo;或&ldo;商业性交&rdo;之类的说法,还比较浅显易懂一些。

由于那名女高中生可能有吸毒,所以先被送进了鉴别所,然后再转交给我处理。(注:鉴别所,全名为少年鉴别所,在审判前先短期拘留少年犯,并进行身体检查与心理学方面之调查的机构,类似我国的少年观护所,但少年观护所还具有辅导与短期教育的责任。)

我见到她后觉得其实她是个蛮乖巧的女孩子。蛮乖巧的,看起来。&ldo;我真的很笨,我好后悔。&rdo;她咬着嘴唇的忏悔模样打动了我。&ldo;我很喜欢一个同学,但是我提不起勇气向他表白。&rdo;看到她红着脸讲这些话,我很认真地觉得一定要设法挽救她。

所以我在报告书上写着&ldo;只需要保护管束即可&rdo;。也就是她的罪尚不需要送到少年院去。我认为让她的人生重新来过,让她有机会跟同学谈谈恋爱,这样对她而言才是最幸福、正确的出发点,法庭也认同我的看法。(注:少年院,少年犯经审判后,情节较重大者便移送至少年院收容与教育,短则两、三个月,长则两年。类似我国的少年矫正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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