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当我们休息时,敌人在同一时间内也得到了休息。
(3)在城市内和阵地上构筑坚固工事不是军队的事情,因此不能成为停止不前的理由。
(4)根据军队目前所采取的给养方法来看,军队在驻止时比在前进中更需要仓库。当前进很顺利时,常常可以把敌人的储备品占为己有,到了贫瘠的地区,这些物资可以解决给养不足的问题。
(5)夺取敌人的要塞不能看作是进攻的停顿,相反,这是更为猛烈的进攻。因此,夺取要塞所引起的表面的停顿实际上同我们这里所说的情况不是一回事,这种停顿不是进攻力量的停止和缓和。但是,对某个要塞是进行真正的围攻好,还是进行单纯的包围或单纯的监视好,这是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才能决定的问题。在这里我们只能一般地指出,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先确定,在进行单纯的包围的同时继续前进是否会遭到极大的危险。如果不会遭到极大的危险,而且还有力量继续进攻,那么,最好是把正式围攻推迟到整个进攻行动的最后进行。因此,不应该热衷于立即保
住已夺得的东西而忽视更重要的东西。
在继续前进时,已经获得的东西从表面上看来当然又有立刻丢失的危险。
根据上面所讲的我们认为:在进攻战中任何划分阶段、设立停歇点和中间站的作法都是不合理的,当不可避免地出现这些东西的时候,应该把它们看作是祸害,它们不会使取得成果更有把握,而会使取得成果更没有把握。如果我们不想违背普遍真理,那么就必须承认从中间站出发(这在我们力量弱时往往是不可避免的)通常是不可能向目标作笋二次前进的;如果第二次前进是可能的,那么中间站就是不必要的;如果我们的力量一开始就远不足以达到预定的目标,那么,它始终是达不到目标的。
我们说,所谓普遍真理就是这样,我们所以谈到它,只是想借以消除那种认为时间本身似乎对进攻者有利的思想。但是,政治关系可能是逐年变化的,正是由于这种原因,才会时常发生同这种普遍真理相背离的情况。
以上所谈的可能给人一种印象,似乎我们已经离开了我们的一般观点,而只注意进攻战了。实际上完全不是这样。当然,那些能够确立以彻底打垮敌人为目标的人,是不会轻易采取仅以保持已占有的东西为直接目标的防御的。
不过,在这里我们必须坚持的看法是:没有任何积极因素的防御,无论在战略上还是在战术上都是自相矛盾的。同时我们要一再重复地指出:任何一次防御,一旦用尽了防御的利益,就应根据自己的力量转入进攻。因此,我们在可能的情况下也应该把打垮敌人看作是这种进攻所能有的目标,也就是说,也应该把它看作是防御的本来目标(不管是大目标还是小目标),并且我们应该指出,也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作战的一方尽管抱有打垮敌人的远大目标,在开始时却宁愿采用防御的形式。1812年战局可以证明这种看法并不是没有现实意义的。亚历山大皇帝起初确有可能没有想到,他所进行的战争能象以后事实表明的那样完全打垮敌人。但是,难道他不可能有打垮敌人的想法吗?而且,俄国人在当时虽然已抱有这种想法,但战争开始时仍然采取防御形式难道不也是很合情理的吗?
第五章对战争目标的进一步:探讨(续)
‐‐有限目标‐‐
我们在前一章中已经说过,打垮敌人如果可以实现,就应该看作是军事行动本来的绝对目标。现在,我们来探讨一下不具备实现这一目标的条件时还有什么其他的目标。
实现这一目标的前提条件是,追求这一目标的一方必须在物质上或精神上占有很大优势,或者具有卓越的敢作敢为的精神,即富于冒险的精神。在不具备这些条件的情况下,军事行动的目标只能有两种:或者是夺取敌国的一小部分国土或不很大的一部分国土;或者是保卫本国的国土,等待比较有利的时机的到来。后一种目标通常是防御战的目标。
在具体场合究竟确定前一种目标适当还是确定后一种目标适当,我们关于后一种目标所说的那句话对我们作了启示。等待比较有利的时机是假定未来确实有可能给我们提供这样的时机。因此只有在具有这种前景的情况下,我们才有理由进行等待,即进行防御战。相反,如果未来不会给我们带来更好的前景,而是给敌人带来更好的前景,那我们只能采取进攻战,也就是说,应该充分利用当前的时机。
第三种情况(这也许是最常见的情况)是:双方都不能期待未来带来什么肯定的东西,也就是说,双方都不可能从未来的前景方面得到任何行动的依据。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采取进攻战的显然是从政治上来看处于进攻的一方,即抱有积极动机的一方。因为他正是为了这个目的而进行战争准备的,无谓地浪费的一切时间对他来说,都是广种损失。
在这里,我们决定何时应采取进攻战、何时应采取防御战所依据的理由同作战双方的兵力对比没有任何关系。有些人认为,作这种决定时把兵力对比作为主要根据似乎更合理些,然而我们认为,这样做,恰好就是离开了正确的道路。对我们这个简单的推论在逻辑上的正确性是不会有人提出异议的,现在我们想看一看,这种推论在具体情况下是否会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