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让我们设想一个小国同一个兵力占很大优势的国家发生冲突,而且这个小国已预见到自己的处境会逐年恶化。如果它不能避免这次战争,那么,它不是必须利用它的处境还不太坏的这一段时间吗?因此,它只有进攻。然而它这样做并不是因为进攻本身会给它带来什么利益(相反,进攻很可能使兵力上的差距变得更大),而是因为它或者要在不利的时期到来以前完全解决问题,或者要至少暂时取得一些利益供以后利用。这种说法并不是不合理的。
如果这个小国确知敌人很快会向它进攻,那么它就可以而且应该利用防御来对付敌人,以便取得最初的成果,它这样做也不致遭到丧失时间的危险。
其次,我们设想一个小国和一个较大的国家交战,而且未来的情况对它们的决心没有什么影响。如果这个小国在政治上是进攻的,我们也只能要求它进攻对方。
既然这个小国敢于给自己提出积极的目的来对抗一个较强的国家,那么,如果敌人不先进攻,它就必须采取行动,即进攻敌人。等待是荒谬的,除非这个小国在实施行动时改变了自己的政治决心。在实施行动时改变政治决心是常见的,这在不小的程度上使战争具有不肯定的特点,对这样的特点哲学家也会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我们在对有限目标的考察中接触到有限目标的进攻战和有限目标的防御战。我们想用专门的章节来考察这两种战争。但是,在这以前还必须先谈谈另一方面的问题。
直到目前为止,我们只是从战争目标本身内在的原因来研究战争目标的变化的。至于政治意图的性质,我们仅就政治意图是否追求积极的东西这一点对它进行了考察。
政治意图中的所有其他一切本来是同战争本身无关的,但是,我们在第一篇第二章《战争中的目的和手段》里已经承认,政治目的的性质、我方或敌方的要求的大小和我方的整个政治状况事实上对战争起着最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我们想在下一章里专门研究一下这个问题。
第六章(上)政治目的对战争目标的影响
一个国家对待另一个国家的事情象对待本国的事情那样认真,那是永远不会有的。当其他国家有事时,它只会派出一支数量不大的援军;如果这支援军失利了,它也就认为尽到了义务,于是就尽可能地寻求便宜的脱身之计。
欧洲政治中向来有一种惯例,即加入攻守同盟的国家承担相互支援的义务。但是,一个国家并不因此就必然与另一个国家同仇敌忾,利害一致,它们并不考虑战争的对象是谁和敌人使用多少力量,只是彼此预先约定派出一定的、通常为数十分有限的军队。在履行这种同盟义务时,同盟国并不认为自己同敌人已经处于必须以宣战开始和以缔结和约告终的真正的战争中。而且,就是这种概念也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十分明确的,它在运用时也不是固定不变的。
假如同盟国能把约定提供的一万、二万或三万援军完全交给正在作战的国家,让它根据自己的需要来使用,让它可以把这支援军看作是雇来的部队,那么,事情就有了某种内在联系,战争理论在这方面也就不致完全陷入束手无策的境地了。然而,实际上事情远非如此。援军通常都有自己的统帅,统帅只按照本国宫廷的意志行事,而本国宫廷给他规定的目标,总是同宫廷的不彻底的意图是一致的。
甚至当两个国家一起同第三个国家真正进行战争时,也并不总是意味着这两个国家都必然会把第三个国家看作誓不两立的敌人,它们常常会象做生意那样地行事。每一个国家都根据它可能冒的风险和可能得到的利益投入三四万人作为股金,而且表示在这次交易中除了这点股金外不能再承担任何损失。
不仅当一个国家为了一些对它没有什么重大关系的事情去援助另一个国家时是这样,甚至当两个国家有很大的共同利益时,援助也不是毫无保留的。而且同盟者通常也只约定提供条约规定的少量援助,而把其余的军事力量保
留起来,以便将来根据政治上的特殊考虑加以使用。
这种对同盟战争的态度是十分普遍的,只是到了现代,当极端的危险驱使某些国家(如反抗拿破仑的国家)走上自然的道路时,当无限制的暴力迫使某些国家(如屈从于拿破仑的国家)走上这条道路时,才不得不采取自然的态度。过去那一种态度带有不彻底性,是不正常的,因为战争与和平在根本上是两个不能划分阶段的概念。但是,这种态度并不仅仅出于理性所不齿的、纯粹的外交习惯,而且也渊源于人类所固有的局限性和弱点。
最后,就是在一个国家单独对其他国家进行的战争中,战争的政治原因对战争的进行也有强烈的影响。
如果我们只要求敌人做出不大的牺牲,那么,我们就会满足于通过战争取得一个不大的等价物,而且我们会认为,通过不大的努力就可以达到这个目标。敌人大体上也会作同样的考虑。一旦这一方或那一方发现自己的估计有些错了,发现自己不象原来希望的那样比敌人强,而是比敌人弱,他通常就会感到缺乏军费和其他种种手段,就会在精神上缺乏足以激起较大干劲的力量。因此,他只好尽量地应付,希望未来发生对他有利的事件(虽然他抱这种希望是毫无根据的),在这种情况下,战争就象一个久病的人一样有气无力地勉强拖延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