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民大会可能也选出的贵族代表,贵族在全部议员中也已占五分之三,可是
另一方面,选举制度却比那不勒斯和威斯特法利亚更为开明,因为在这两国,
选民团的成员都是国王指派的,他们也只能选举国王指定的候选人,而在波
兰则选民享有宪法所规定的权利,并举行名副其实的选举。
由此可见,拿破仑很能因地制宜。在伦巴第和威斯特法利亚,资产阶级
具有一定程度的巩固的地位仅力,拿破仑就不给贵族特殊的代表权。在意大
利南部,贵族的势力比北部贵族要强大得多,他就采取不同措施;但是,又
由于在波旁王朝统治时,那不勒斯王国的贵族已经在政治上被剥夺了一切权
力地位,所以拿破仑只给他们一个由国王任命的上院。在波兰,比起资产阶
级微不足道的力量来,贵族的权势看来非常强大,以致拿破仑只好让贵族占
支配地位;况且不久以前贵族还统治着波兰,拿破仑只得同意让他们在遵守
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真正的政治自由,这种政治自由同时也使平民间接
地得到好处。因此,拿破仑想把贵族拉到自己一边来的努力,在波兰表现得
比在其他地方更为突出;波兰贵族保持了它的特殊身分,而国家大权也就操
在他们手里。
这种情况对于农民是有害无利的。宪法在维持贵族的政治特权地位时,
也宣告了公民平等和废除了农奴制;1810年8月15日采用了《民法典》。
这样,农民就不再被固定在土地上,并且得到诉讼的权利。但是土地仍然属
于贵族所有,而且1807年12月12日的命令规定,除非农民能够提出契约根
据,否则份地是靠不住的,领主可以随时收回。这项规定使土地耕作者的处
境更为恶化,因为农民世代拥有的或终身拥有的土地,通常只以习惯法为依
据,并没有书面的佃约。一切封建赋税、地租田税、劳役和什一税全部照旧;
甚至额外任意加重的劳役也未受触动。政府也委派了公证人,并且公布了佃
约的标准格式,用以提倡明确规定佃期、租额和劳役条件;但是缔结书面佃
约者寥寥无几。领主既有了撤佃权这个武器,便用来胁迫农民维持现有的沉
重负担,甚至借此更加重农民的负担;可以肯定,不少只耕种极小块田地的
农民,利用他们新获得的自由权,干脆弃地出走。但是波兰当时没有工业可
以吸收这些自由劳动力,其后果只能是导致经济和社会的动乱。至于僧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