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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第1页)

……我也不是一开始就有这种人生领悟的。

从小我就特烦别人对我说教讲道理。唱得比说得好听,尽他妈是些屁话。

我很早就在外面混,十九岁那年,跟着劳力仔手下的人学收帐,各种千奇百怪的人的『嘴脸』我算是见多了。

人在绝路时,往往本质尽露。很多人为了躲债,花样百出,大仔说过,判断一个人心正不正,就看他最难的时候,面对困境,有的人会赖死,有的人会赖活。有人为了逃债会装疯卖傻,把女人多来抵债我的见过,当着面脱了裤子屎尿齐流的我也见过……

只是那些人表现的再凄凉可怜,看看也就算了,干这行最切忌心软,干得久了,心都会被磨硬。当初包括我,还有好几个新血加入,只是能干满一年还留下的却很少,因为他们『太有』良心。其实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说穿了,我们就是收债不是抢劫,那些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都是按规矩办事,我们『上课』的时候,有句话就是这么说的,「就算是个好人,他妈的欠钱也得还钱啊。」那两年时间,一文钱逼死英雄好汉的故事,我见得多,『好人』被逼到去跳楼,『好人』被逼到反逼自己妻女下海卖肉……起初我也同情过,却也渐渐麻木。

后来我明白,这些人,顶多只能拿来当作自己的警醒,却不能去可怜他们,高利贷遍地都是,钱是借不完的,可今天你同情一个,明天就得同情十个。

就像罗军说的,「同情心,值几毛钱啊?」

买子与我过去见过的那些人和事,不过是换了层书皮,本质上没什么区别。年轻时我还可怜过他,只是我表现的方式,多是冷眼旁观。不知道为什么,对于越亲近的人,我往往越能残忍。

他的状况比起我见过最惨的那些家庭要好上不知多少倍,起码他人出来了,且还年轻,以后的日子长着,活着吧,就有点希望。

────虽然这些心里话我一句都不曾对买子说过。

久别重逢之后,我与买子保持断断续续的联系,这份交情算是不咸不淡地维持着,说坏是绝对不算,却也不到好的地步。

去当兵前夕,他主动提议要给我饯行。我答应了。

有些事情到底真的不一样了。就说以前那些为所欲为和畅所欲言的日子,终究已经过去,现在虽跟他也是相处轻松,却明显感觉得有所保留。他是。我也是。

大概买子是真的『学乖』了。我心里觉得好笑,这是好事。

服完两年兵役后,买子换了份工作,不作泊车小弟了,改作酒保。

几次我们相约在他工作的酒吧见面,他作的是吧台。原来在我当兵的两年间,他去跟人学调酒,技术说不上多高深,但胜在肯下苦功,基础学得扎实,他说起初,光是那些英文酒名就把他搞得汗流浃背,闹了不少笑话,那时他会后悔,后悔以前不认真读书,笑说若能回到过去,他死活也会在上课的时候把二十六个英文字母给通通学全了……买子的工作态度摆得很端正,不过主要还是薪水上他退了一大步,不作要求,勤恳卑微,老板也才肯用他。

……得知买子『性向』那晚,我是诧异的。

那天他喝得不少,虽不至于烂醉,但人也不算十分清醒。酒后吐出真言,他透露了那段一直以来避及不提的『三年』。说的不多。但大致要表达的意思就是,他是在少辅院『才』变成现在『这样』的。

这样是哪样,他语意含糊,我他妈也听明白了。

我试图想象买子那三年的生活,谁知道一下联想起的全是在大仔那边听过的监狱黄色笑话,不禁暗谯(闽南语:骂)一声……

买子说在里面三年,最大的收获就是认识了个『朋友』。

那个人对他很好。除了他阿嬷以外,再没有一个人对他这么好过。

第24章二十二(下)

在最不受束缚的年纪失去了自由,差不多就是绑手绑脚的滋味。起初买子完全无法适应,他的状态很不好,每天心灰意冷的跟那些『同学』一起『照表上课』,都有些行尸走肉的味道,直到认识了『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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