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特别喜欢孩子哭的一刹那,猎取不少宝贵的镜头。
正当我在欣赏的当儿,一抬头,发觉她站在门口招呼客人,今天她的打扮完全不同。
平跟鞋,球衣胡乱加外套,一条粗布裤,头发用一条橡筋东起,面孔素净,忽然年轻了,少了那种沧桑,一双眼睛仍然闪亮有神。
我身不由主的走过去,“吉永。”我叫她。
她看着我,展览厅中的光线柔和而充足,我连她的眉毛都可以数清楚。我那一见锺清的神采必然一览无遗,声音温柔得连自己都不置信。
她一霎时没把我想起来,但是她礼貌且矜持地看牢我,一边努力思索。
“林秋里。”我提醒她,“昨夜同学会才认识的。”
“哦。”她应了一声。
我搭讪,“很精彩,要跑遍大江南北才能得到这些照片。”
大概有点陈腔滥调,她没有作答。
我忽然觉得自己站在她面前是多馀的,但仍然鼓起勇气问:“吉永,可要喝杯咖啡?”
“我走不开。”她说。
“我买上来。”我说。
她很犹疑,“不用客气。”
“我这就去。”我匆匆下楼。
买了两杯咖啡,像是干什么神圣的任务,从来没有那么高兴过。真是神经兮兮的。
匆匆再上展览厅,把饮料递她手中。
她坐在窗口,缓缓喝一口,说:“正想喝热东西。”
听在我耳中,真是比任何赞美之词都管用。在这个上午,忽然之间,我发觉我在恋爱了,事情发生得这样突然,迅雷不及掩耳,连自己都震惊得呆呆的,行为举止没有平时一半水准。
我终于放下纸杯子,跟她说:“我要走了。”
她轻快的抬起头,“再见。”
她并没有告诉我她的电话的意思。我逼得老起面皮,同她说:“我怎么跟你联络?”
她几乎有点讶异,像是想不出有什么跟我联络的必要。
我屏住了呼吸。
终于她说了一个号码。
我拚死把它记住,发誓一辈子不会忘记。
“再见。”我说。
我像个傻子似的走下去,一直走一直走,忽然站住,抬头一看,唉呀,停车场在另一头哪,走错路啦。
我又往回走。心里面有大大的忧虑,小小的喜悦。
我爱上了陈吉永,但是她不觉我的存在。我怎样唤醒她?我如何开口?
我到同学会去商量请吃饭。
主席说:“阿林,一共三百多个会员,试问你怎么请?就算全体人马出席,你也没有时间与吉永说话。”
我怔住,“为什么要这样说?谁说我专请陈吉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