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取出底片与我研究,我把我那自朋友恶补来的三道班斧施展出来:
“——照片一概放一个尺寸,文字我去找专人来写,以访问记的形式最好,写一万字足够,说明就得由你自己负责。本人照片要不要登?”
她考虑很久,“不必吧,我怕人家认得我的样子。印多少本呢?又要卖多少钱呢?出书之前,要不要先发一些新闻稿?我当然想有人买,筹得现款,捐给保护儿童基金。”
“太好了。”我说:“我会安排的。”
“个人宣传越少越好……”
“艺术是很私人的,不宣传个人,难道宣传群众?”
她笑出来,我看到她笑,整个人便如沐浴在春风里,暖洋洋地,有说不出的舒服,单是盯着她的一颦一笑,已经心满意足。
她说:“也不必假撇清了,就这么办吧,选照片恐怕要一段时间,我手头上有一万多张照片。”
“我们一起挑选。”我道出了醉翁之意。
她竟不拒绝,“那太好了,多一双眼睛会客观些。”
我如饮了醍酬似的,浑身飘飘然。
这时候电话铃响了,她前去接听。
她没有说什么,但是在眉梢眼角中可以看得出,这个人是时常打电话给她的,她的双目中有期待的喜悦,无法抑止,我看得呆了。
这是她的男朋友,一定的。
她背着我,“嗯,嗯,我有客人在这里,好,一会儿见。”放下了话筒。
就这么简单的几句话,但声音是轻绵绵的,直到回到原来的座位,嘴角仍然荡漾着笑意。
我为之销魂,这个幸运的男人是什么人?
我是否来迟了一步?
不行,在这个阶段,仍然不知道鹿死谁手,我不能气馁,不能放弃,一定要斗到底,何况我已经得到这样好的机会,可以与她一起工作。
吉永跟我说:“那么大概什么钟数你比较方便?”
我说:“下了班比较好,我一天来两个小时,恐怕一星期之后,便可以把照片选出来。”
“太感激了。”她说。
“不算什么,大家做善事耳。”我说。
她送我出门,看样子她是约好了人,就要赴约。
我到门口,才发觉自己有多么可笑,我竟也恨不得廿四小时与她在一起——这就是人们结婚的原因吧,相爱甚深,以便一有馀暇便聚在一间屋子里。
林秋里,我同自己说:别太贪心,明天你就可以见到她了,你也算得是个幸运的人,一星期下来,恐怕有所进展也说不定。
我把好消息报告主席。
他说:“这就看你的了,你这个人傻呼呼的,唉,早十年,还有出路,现在的女人,都喜欢有点邪气的男人。”
“不是吧,”我为自己抱不平,“不会吧?哪有自讨苦吃的道理?”我张大了嘴。
“唉,女人是很愚蠢兼天真的,她们要把一个邪气的男人训练成一个好男人,以证明她们的魅力,你想想,有这个可能吗?前仆后继,女人!”
“不是吧,不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