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程默已经习惯了每天晚起半个小时,心安理得地享受完应旸准备的早餐才出门。
应旸说得对,他现在吃自己的,住自己的,偶尔帮他分担一下家务也是正常。再者,两个男人搭伙过日子,实在没必要计较太多。
只是这天又有了一点小小的变化。
吃完早餐,应旸把碗筷往洗手池里一放,自然地拿起车钥匙预备和他一起出门。
“你要去哪儿?”程默不解地看着他。
跑步?那没必要拿他车钥匙啊。
“送你上学。”
“啊?”
程默不得已地让应旸开车送他到学校,平常将近二十分钟的路程,被他生生缩短成十分钟出头,赶在校门口还没被豪车挤满的时候成功抢占到一席之地。
下车以后,程默眼睁睁看着应旸丢下一句“晚点来接你”就开着他的小白扬长而去,一点挽留的余地都不留给他。
怎么就这么独断专行呢?
早知道昨晚就不让他开了。
不过……似乎也没什么不好。
上午第三节课下课以后,程默已经把期末考试的题目大致编完了,通过校内通讯系统把文件发给新老师过目,假如没什么大问题就能提交上去排版印刷。
趁着走廊上还没有学生窜出来,程默大大地伸了个懒腰,赖在椅子上闭目凝神。都说“越长大越平庸”,这句老话不是没有道理。
他现在越来越没有争强好胜的心思,每天只想着得过且过,凡事再不会为难自己,力图做到最好,而只要达到差强人意的程度即可。
自从他发现高考考砸了人生似乎也没有多大变化以后,他就开始有了松懈的念头。反正他照样上了想上的大学,选到了自己理想中的专业,当不当第一其实没什么所谓。
虽然大学时期他还是霸占着成绩单的榜首位置,但那也是奔着数额不菲的奖学金去的。
他想着只要不起眼,就不会被注意,也就能省去许多无谓的麻烦。
成长至今,除了应旸和林静泽,再没有人能走近他的内心世界,实实在在能称得上是朋友的人也越来越精简。
他活得很孤独。
像近几天这样和应旸吵嘴拌架的日子很久都没有了。
其实在分开的这七年间不是没有人对他表示过好感,对象有男有女,尽管不像应旸遇到的那么多,但还是出现了那么几个。
可他不仅没给自己机会,也装傻充愣地切断了别人的念想。
他想走出来,却不舍得走出来,也没有能力走出来。
程默脚尖点地,前后推动着座下的滑轮,仿佛瞬间回到了家里院子的摇椅上。幸好他还有蛋蛋,即使每当看着它的时候,脑海里总会萌生出他带着前夫的孩子艰难开辟新生活的离奇想法,但那也只是一瞬间的事,有猫万事足,假如不是蛋蛋陪着,他可能早就撑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