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觉得一个男人肯向女人求婚,他便有诚意,有诚意的男人实在不算是坏男人。
我当时跟家俊说:“分开住好一点,周末我上你家坐,有时你来我家听音乐,多好。”
他说:“你这里什么都有,从冷气机,抽湿机到干衣机,应有尽有,我那里太简陋,你去住也不惯。”
我觉得他很会打算盘。
一个月过去,两个月过去,他偶尔也付一次房租,钱倒不是问题,我有我的朋友,我有我的生活,一向不是别人的附属品,现在电话他抢着听,浴室争着用,电视机永远扭到他选的播映台——我受不了。
我自由惯了。这我知道。最主要的是我看他不起。多年来社会的风气是由男人负起经济大权,现在他靠我,他愿意低声下气,我还是不愿意。
一次一次的摊牌,他还赖在此地不走。
一个周末他用了我的车子,我实在不能忍受,大发雷霆,吵很久,他都一一忍下来。有时我觉得他挺可怜,因为他也没有在我身上捞到什么大便宜。
终于因这个混血女郎我可以把家俊赶跑,心中顿时放下一块大石。家俊人是不错,奈何不属乔木类。男人不应怕吃苦,赚三千就该去挤公路车,不必贪图小便宜而受女朋友的气而用她的小轿车。
我花了三天才把书房恢复原来的样子,在抽屉中翻出一张我与家俊合摄的照片,顺手便扔进了垃圾桶。现在男女间的事不过如此,一段完结等另外一段开始。
我搬到媚那里去住了三天。
媚说:“你真厉害,如此这般便把男朋友轰了出去。”
“当然,他吃我,又不是我吃他,他既然让我亲眼看见,我便不能饶他。”
“你当心他出去噜苏,影响你的名誉。”
“没关系,明白人一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那自然,”媚说,“有你这种女朋友真不错,一向不要什么赔偿。”
“咄!我是什么样的人,他们能赔我什么!”我笑,“完了就是完了,当时开心过还不够?相识一场,也是缘分,何必多言语。社会舆论说些什么,我是不关心的,人们眼睛都雪亮,我理将来的事还来不及。”
“听听这种女强人的口气。”
我也很后悔的,后悔让他搬进来住。错了应当学乖,这种事以后不会再发生。
过不久我另外与一个男生约会,也很愉快。
正当我与梁季常开始熟悉,一天他问我:“你是否认识一个人,叫做张家俊?”
“你想知道什么?”我问。
“他是否与你同居过?”
我笑说:“梁先生,如果你坚持要娶处女做老婆,我不是你的对象。如果你根本没打算娶我做老婆,又何必查根问底,反正对你的生活没影响。如果你认为有这种谣传的女人,不配与你做朋友,那么请罢。”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梁季常分辩,“我只是觉得奇怪,因为今天上午在公司,忽然一个自称张家俊的人打电话来,说他与你同居过一段时期,并且劝我不要与你来往,你说怪不怪?”
“你打算跟我继续来往吗?”我问。
“我当然不理他,我相信自己的眼睛。”他说,“可是你是否认识他呢?”
“他追求我,但是没追到,所以很妒忌,在外头乱讲。”我说。
我当然只说他喜欢听的话。
于是梁季常笑逐颜开:“我猜也是这样,我想我跟你来往这么久,从来没上过你家,他怎么有可能与你同居?你并不是那么随便的人。”
我听了这话,很是反感,觉得我们无法交通,他比张氏更差劲。他有什么资格来追问我?男人,买一杯咖啡给女人,就想收买女人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