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毫权利。刑事法庭甚至也不公布判决书,法庭只条陈意见而由国王决断。
迁徙一概禁止,任何旅行皆须得到批准,一切集会都在禁止之列。全国实行
严格的出版检查制度;蒂宾根大学丧失了自治地位,由国王派一个监督来领
导该大学;申请入该大学注册需要批准,批准入学后,学生被指定在某一学
院上课,不能自由选择。密探受到纵容,肆无忌惮;全国居民被有计划有步
骤地剥夺了反抗的可能。从这个时期以后,高压政策比法兰西帝国更甚的符
腾堡因此具有梅特涅式的统治特色。
唯一幸存的改革是一定程度的宗教容忍;1806年10月15日的敕令规定
对各派基督教徒一体待遇;犹太人获准购置地产,并可以经营一种业务。至
于社会的组织,弗里德里希也避免宣布任何原则;虽然他实现了法律的统一,
他并不采用《民法典》。严密受制于国王并须负担租税的贵族,丧失了部分
的司法权;贵族被禁止实行&ldo;信托遗赠&rdo;,同时又增加了许多新赐封的贵族;
贵族与资产阶级之间获准通婚;从此任何人都可以购置地产。天主教僧侣的
产业被世俗化。但是封建制度未消失:什一税、封建义务和劳役照样征课;
国王只满足于取消人身的奴役。行会也没有受到触动。国家的统一、中央集
权化和专制统治在符腾堡比在巴伐利亚取得更为突出的进展,而社会的旧制
度在符腾堡也保存得更多一些。
在巴登,改革开始得更晚些。在1803年的领土合并以后,天主教会的产
业都已世俗化;除了屈指可数的几个例外,隐修院都已关闭。原有国土与新
并土地综合编成三个省,但中央政府和地方当局仍然保持会议制的形式。政
府实行这些改革并未遭到任何抵抗;它轻而易举地剥夺了降格附庸各城市的
几乎全部权力,并在1806年废除了布赖斯高的等级会议。巴登大公卡尔&iddot;弗
里德里希名不虚传是一位开明君主,但他已到垂老之年,而左右近臣又严重
对立,水火不相容,因为他续娶的霍赫贝格女伯爵久想一旦前房绝嗣,确保
她的孩子继位。拿破仑终于表示不能容忍,特别是他对大公的孙子同斯特凡
妮&iddot;德&iddot;博阿尔内夫和非常不满。1807年,达尔贝格的侄子埃姆里希-约瑟
夫&iddot;达尔贝格公爵实行了一些新制:任命五个大臣代替会议制,设立参政院
和着手改革财政。